瀘州江之陽配送有限公司新能源冷藏車輛采購項目補遺書
補 遺 書
編號:01
各潛在投標人:
瀘州江之陽配送有限公司新能源冷藏車輛采購項目補遺內(nèi)容如下:
1、原招標文件第七章第4條4.3.2款第1項報價欄增加內(nèi)容“投標人交付車輛能讓招標人按《關(guān)于開展2024年瀘州主城區(qū)新能源城市貨運配送車輛購車促銷與城配車輛運營補助活動的通知》要求領(lǐng)取到新購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補貼的,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給予百分之十的扣除,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”。
2、符合本補遺第1條要求且擬享受報價扣除的投標人,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,承諾其交付車輛可以讓招標人按《關(guān)于開展2024年瀘州主城區(qū)新能源城市貨運配送車輛購車促銷與城配車輛運營補助活動的通知》要求領(lǐng)取到新購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補貼;如車輛交付后,因投標人的原因,招標人未能領(lǐng)取到相關(guān)車輛補貼的,招標人將在最后付款中扣除投標人中標總價款10%的購車款項。
3、開標截止時間和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由2024年7月19日9:30分(北京時間)變更為2024年7月23日9:30分(北京時間)。
其余未變更條款按原招標文件執(zhí)行。
瀘州江之陽配送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7日